服務申請

服務申請

申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:15 歲或以上殘疾人士,具自理能力、有工作意願 及 情緒狀況穩定。

申請方法及退出服務

申請方法及退出服務

通過學校社工、醫務社工、家庭個案工作員或康復服務單位職員直接向中心轉介,亦可直接向中心申請。

全年接受申請,費用全免(由社會福利署資助)。

退出服務情況

  • 成功公開就業
  • 修業期滿
  • 不適合繼續接受中心訓練,需轉介至其他服務